李连杰告宋祖德诽谤 宋祖德回应:不是我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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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曾出现以导演宋祖德的名义揭露李连杰创立的壹基金存在巨大贪污腐败问题,抨击李连杰人品,为此李连杰将宋祖德和大旗网告上法庭,索赔110万。6日该案件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宋祖德连连喊冤称从未发布诽谤文章“博客我早就不用了,是别人用我的博客发的”。


  原告李连杰诉称:“2014年8月,获知“大旗网”发布一篇题为《惊曝:祖德称李连杰走上不归路》的文章。经查,此文系宋祖德在其博客中发表的博文,博文原名为《李连杰的卖国贼之路越走越远》。“大旗网”将该文转载于其网站中,并对标题进行了修改。”


  李连杰认为,宋祖德作为涉案文章的发布者,在没有进行任何求证的情况下对原告无端猜测和抹黑,且涉案文章发布后在网上引发极大风波,给原告形象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北京旗云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大旗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域名持有者应对涉案文章内容来源及真实性负责。


  原代:“李连杰先生认为,相关的内容,第一对他构成人身攻击,对他的诽谤,另外呢,同时污蔑他所创办的壹基金,包括贪腐这样的一些字眼,都是无中生有。从起诉到现在,这个侵权的内容还是在线状态。”


  李连杰代理律师说,被告方利用互联网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对原告进行诽谤,导致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使原告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且原告曾向大旗网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但直至起诉对方仍未采取任何措施。


  李连杰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表报纸的显著位置向原告赔礼道歉;北京旗云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下辖网站“大旗网”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日;三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10万元。对此大旗网没有出庭应诉,宋祖德亲自出庭应诉,并表示他从来没有写过这篇文章。


  宋祖德在庭审现场说:“胡说八道,我的博客里从来没有写过李连杰这个东西,所以我觉得奇怪,这个案子把我搅进来浪费我的时间,当然了,我来的目的就是希望法官要求公安机关查出来,这篇东西是谁写的,谁写的东西我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五年前,我所有的博客都没有了,因为微博兴起以后,博客已经没有用了,我怎么可能在博客里有这篇文章呢?而且我与大旗网也没有任何关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